浙艺公告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出处:院办  文字:佚名  时间: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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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使整项工作有章可循、扎实推进。2012—2013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相关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的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凡事关师生、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都作为公开的内容。一是学院重大问题及决策的公开,如办学思想、发展目标,学院改革方案、规划,学院的干部聘任、职务任免,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等。二是教职工关心问题的公开,如评先评优、职务职称晋升、工资晋级、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等,将范围、对象、评选程序条件、名额、评选方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均实行公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是敏感问题的公开,如学院财务情况、物资采购、经费开支、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等。

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院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精神,坚决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公开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同时还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

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院认真贯彻财务信息公开要求,通过学院OA办公系统、院内场所等多种方式面向教职工公布各类财务制度、规定、收费标准等。学院年度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审定。学院各类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要求面向社会公布,如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成人教育收费、中专生收费、各类培训收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等。

在制度公开方面,学院对出台的新制度,均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并通过OA办公系统向全院公布。科研信息公开方面,学院每年1月和7月在学院网页上对纵向、横向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均予以公布。其他方面,2012—2013学年,学院通过OA系统发布信息139条,通过校园网主动公开信息371余篇,以纸质稿或电子稿形式下发的党委会纪要9期,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8期,发行院报15期

2、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和学院OA系统:通过学院校园网和OA系统向院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学院网站—http://www.zjvaa.edu.cn/

学院OA系统:http://200.10.1.133/zfoa/index.do

(2)纸质资料:通过发放简报、院报、学生手册、校历、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张贴形式和广播:信息公开栏、宣传栏、报栏、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等。

(4)各类会议:党代会、教代会、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处科级干部会议、全院大会等。

(5)其他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申请公开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12—2013学年,学院办公室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对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学院未组织开展评议。

四、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本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本学年,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普遍得到了加强,在信息公开平台搭建、信息公开内容有效监督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通过信息公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学院民主管理制度的完善;密切了干群关系,学院工作得到了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各项措施得到顺利推进。

但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有许多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创新力度还需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还没有建立学院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等。  

结合存在问题和不足,学院正在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如建设信息公开网页,完善信息公开的条目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等,从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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