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公告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出处:组织人事处  文字:未知  时间: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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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有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影视技术、文化管理六系以及附属中专(浙江艺术学校)7个教学单位。设有戏曲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艺术、音乐表演、计算机音乐制作、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电子声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舞台影视技术、文物鉴定与修复、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20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3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具备于2013年4月底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在国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3年4月底前)。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rbczjart@sina.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3年3月在杭州市内举行。

  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安排为期15天的业务实习,作为业务能力考核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jvaa.edu.cn,学院机构/组织人事处/招聘信息);

  2.浙江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87150149(徐老师、江老师)

附件: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1.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2.xls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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