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涛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经院党委研究,并报请省文化厅党组批复同意(浙文党〔2013〕24号文件),决定聘任:
支涛同志任戏剧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郭义江同志任音乐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吴樟华同志任音乐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
张星同志任舞蹈系主任
马向东同志任宣传教育处处长
季琳琳同志任教务处处长
岑美娣同志任财务处处长
王涛同志任科研处处长
谢青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金军跃同志任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
杜晨鹰同志任美术系副主任(主持工作)、党总支副书记
刘发奎同志任影视技术系副主任(主持工作)、党总支副书记
陈子达同志任文化管理系副主任(主持工作)
史长虹同志任基础教学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屠灵华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郑园全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学工部、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
王建华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金银琴同志任图书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鲁杭同志任教学实践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梅跃进同志任戏剧系、舞蹈系组织员(五级职员)
张永华同志任文化管理系、影视技术系组织员(五级职员)
上述同志聘期为三年,其中新提任部门领导岗位的试用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