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公告

【赛事公告】第十一届“长三角”民族乐团展演活动章程

出处: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文字:   时间:2015-10-28
字体:放大 缩小

一、活动宗旨

“长三角”民族乐团展演活动旨在进一步促进民乐的演奏和教学交流,积极推进民族音乐的普及与发展,努力推动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为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外音乐的广泛交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四、活动地点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五、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2日、13日

六、活动内容

1.展演专场

2.大师讲堂

3.专题论坛  

七、活动安排

1.2015年10月28日在上海音乐家协会、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第十一届“长三角”地区民族乐团展演活动方案。

2.2015年11月10日前参演单位报送参演节目光盘、报名表。为了保证节目质量,进行专家审核。

3.2015年11月16日发出入选参演节目通知。

4.2015年12月5日上午网上发布具体参演活动的相关流程,举行新闻发布会。

5.2015年12月5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召开第一次参演节目领队会议并发出正式书面邀请函。

6.2015年12月11日组委会成员、评委、嘉宾报到。

7.2015年12月12日、13日展演活动。

八、活动要求

1.每个参演团队演奏一首作品,限时8分钟(超时组委会有权叫停)。参演的单位应报送参演节目光盘,光盘作品需与现场展演作品一致。

2.各团队需传送演出剧照一张(JPG格式,不小于3MB)、乐团简介(300字以内)、乐曲简介(100字以内)、参演人员名单。

3.各参演单位车旅、食宿等费用均需自理,组委会免收参演费,并于展演当日免费用餐一次。

4.请详细填写附件一报名表、附件二专家现场指导点评名单、附件三所要求报告的内容、附件四专题论坛回执中的相关内容,一并于2015年11月10 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电邮地址):csjzy15@163.com  

5.参演节目光盘请于2015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快递或邮寄至: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一届“长三角”民族乐团展演组委会5438办公室)

邮编:310053

联系人:袁老师(0571—87150113、15868851039)(或上海音乐学院蒋老师 (13801740769)

             


                第十一届“长三角”民族乐团展演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5日


附件一:第十一届“长三角”民族乐团展演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二:第十一届“长三角”民族乐团展演活动专家指导点评名单.doc

附件三:第十一届“长三角”民族乐团展演活动参演团队有关情况.doc

附件四:第十一届“长三角”民族乐团展演活动参加专题论坛回执.doc

附件五:大型乐器队形摆放图样.doc

附件六:中小型乐器队形摆放图样.doc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招标】关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校庆书签、志愿者服装询价采购的公告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