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公告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公开招聘(2018年第二批)资格复审及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

出处:人事处  文字:人事处  时间: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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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二批),现将部分岗位招聘的资格复审、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1.本次开考岗位:

  声乐教师、钢琴教师、艺术指导、流行器乐演奏教师、音乐基础理论课及作曲技术理论教师、舞台美术设计教师、三维动画教师、商业视觉设计教师、舞台数字媒体艺术教师、后期制作教师、摄影教师、新媒体技术教师、摄像教师、文创产品设计与研发教师、思政理论课教师、附中历史教师、附中数学教师、图书信息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审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建维修等26个岗位。

  2.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

  声乐教师、钢琴教师、艺术指导、流行器乐演奏教师、音乐基础理论课及作曲技术理论教师、舞台美术设计教师、三维动画教师、商业视觉设计教师、舞台数字媒体艺术教师、后期制作教师、摄影教师、新媒体技术教师、摄像教师、文创产品设计与研发教师:2018年7月10日(周二)8:45—14:30。

  思政理论课教师、附中历史教师、附中数学教师、图书信息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审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建维修岗位:2018年7月11日(周三)8:45—14:30。

  考试时间:2018年7月11-14日(周三至周六)8:30起。

  具体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18年第二批)考试安排表》。

  3.资格复审要求:

  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并贴本人近期证件照)、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贴本人照片),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涉及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提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指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教学科研及获奖证明材料,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含党员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等)。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验原件后,我院保留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或未能提供考试要求的代表性成果等相关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进入考试环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考试由专业测试、试讲(说课)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30%、30%计入总成绩。

  其中声乐教师、钢琴教师2个岗位因为符合条件的考试人数较多,为了有效组织考试,保证考试结果具有良好的区分度,体现“好中选优”的原则,特设立初选环节。开考前,这两个岗位所有考试人员以随机抽签方式各分成3组,每组按抽签顺序号进行测试。初选时由考试人员自选1首曲目进行演唱(演奏)。每个初选组根据初选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即声乐教师岗位共初选出15人、钢琴教师岗位共初选出30人进入专业测试。如上述两岗位中出现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在30人以下的情况,则该岗位取消初选环节,全部考生直接进入专业测试。

  其他岗位考试人员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招聘岗位类别的不同,考试形式也有所区别。

  各岗位专业测试具体要求:

  声乐教师:经初选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按要求自备声乐作品3首(不得与初选重复,并将曲目在考前提供给考务组),现场由主考官抽取其中1首进行演唱,考试过程中主考官有权示意考生中止演唱或指定片断演唱;同时按要求完成其他专业测试内容。钢琴伴奏可自备,也可联系学校提供,须在考前确认。

  声乐教师专业测试演唱曲目要求:

  民族唱法:自选中国声乐作品3首,演唱曲目可在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戏曲风格创作歌曲、中国民族歌剧唱段等类型中选取。

  美声唱法:自选声乐作品3首,其中应包括1首外国艺术歌曲和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原调)以及1首中国声乐作品。外国声乐作品要有2种西方声乐艺术核心语种(意、德、法、英),中国声乐作品可在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中选取。

  流行唱法:自选中外不同风格的流行声乐作品3首。

  钢琴教师:经初选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按要求自备曲目3首(不得与初选重复,并将曲目在考前提供给考务组),现场由考官指定其中1首进行演奏,考试过程中主考官有权示意考生中止演奏或指定片断演奏;现场演奏规定曲目1首(见附件2);同时按要求完成视奏等其他专业测试内容。

  艺术指导:自备各种风格钢琴曲目3首(曲目须在考前提供给考务组),由考官现场指定其中1首进行演奏,考试过程中主考官有权示意考生中止演奏或指定片断演奏;并按要求完成视奏、即兴伴奏等其他专业测试内容。

  流行器乐演奏教师:自备各种风格流行音乐曲目3首(曲目须在考前提供给考务组),由考官现场指定其中1首进行演奏,考试过程中主考官有权示意考生中止演奏或指定片断演奏;按要求完成即兴演奏等其他专业测试内容。

  音乐基础理论课及作曲技术理论教师:专业测试形式为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完成时间为180分钟)。

  舞台美术设计教师、三维动画教师、商业视觉设计教师、舞台数字媒体艺术教师、文创产品设计与研发教师:专业测试由现场设计创作和代表性作品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要求完成现场设计创作(完成时间为180分钟);提供2例代表性设计或研究成果(资格复审时提交考务组),并按抽签顺序进行现场答辩。

  后期制作教师、摄影教师、新媒体技术教师、摄像教师:专业测试由现场设计创作和代表性作品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要求完成现场设计创作(完成时间为180分钟);提供2例代表性实践或研究成果(资格复审时提交考务组),并按抽签顺序进行现场答辩。

  思政理论课教师、附中历史教师、附中数学教师:专业测试形式为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测试全部结束后,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说课)和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入围名单排名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

  (2)试讲(说课)

  艺术指导岗位根据主考官要求进行试讲,其他岗位均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应专业课程。应聘者需简要阐述本课程在本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设计、教学效果的体现、成绩考核的方式等教学问题。每人试讲(说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2.非教师岗位

  非教师岗位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专业测试

  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审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建维修、图书信息管理:专业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入围名单排名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三、其他

  资格复审、报到(候考)、考试地点以考试当天我院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进行咨询。

 

附件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18年第二批)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2:钢琴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需现场演奏的规定曲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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